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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园许[2018]14号
发布时间:2018-12-27 【来源:孟州市园林处】 【字体:

 

 焦作弘正置业有限公司

经现场实地勘察,同意你单位关于移除焦东路(新丰二街西侧)绿化苗木的申请。依据规划局审核的规划图纸,移除大叶女贞5棵,法桐18棵,黄杨、刺柏绿篱169m2 ,因施工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施工时注意设置围挡,确保无扬尘发生,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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