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容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焦作、宜居焦作,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力度,集中力量建设了一批公园、游园等绿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身、休闲场所。但部分新建公园未命名,还有部分公园名称不合适,特色不突出,为更好地体现城市公园主题,彰显我市文化特色,使公园建设成为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独特名片,现就我市部分公园、游园向社会各界公开征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暂定为30天(自公告刊登之日起)。
二、征名要求
(一)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积极阳光、具有时代气息。
(二)有寓意和内涵,从公园、游园地理位置、景观特色等方面出发,有创意,既彰显人文特色,又体现艺术美感。
(三)使用规范汉字,作品名称应用中文名称,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繁体字。新颖直观,简单易记,朗朗上口具有良好的传播性。
(四)作品应附文字说明,表明立意和构思。
(五)征名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
(六)注意事项:
1.征名方案应由命名和命名释义两部分组成。
2.征名方案一经采用,作品相应着作权、使用权和在任何媒体的发布权归焦作市人民政府所有。
3.征名方案中命名如有重复,按照提交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者为准。
三、参与方式
(一)电子邮件。投稿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参与的,可将作品发送至邮箱JZYLJSJS@163.com,并标明参加“焦作市公园游园征名”字样。
(二)邮寄。投稿者以纸质形式投稿的,须在信封上标明“焦作市公园游园征名”字样,并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所有征稿恕不退还。将作品送至或寄至:焦作市卫校西街199号 园林局设计室,邮编:454000,联系电话:0391-2608020。
四、评选方式、奖项设置和最终命名
(一)评选方式。评选工作由市园林局牵头负责,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参与,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最终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二)奖项设置。评审后采用的作品,每件作品奖励1000元。
(三)命名结果。在征名活动结束后,按照评选结果报市政府审批并对公园游园进行命名。
五、解释权
征集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规则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附件:
1、拟征名公园游园明细表
2、拟征名公园游园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