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园发〔2017〕29号
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7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按照中共焦作市纪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双节”的通知》(焦纪发〔2017〕14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从严纠正“四风”。紧盯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抓好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勤俭过节、文明过节。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财经纪律,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公款购买、馈赠月饼、高档白酒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岗位责任,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性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汇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组织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自觉反对“四风”,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电子礼金礼券;严禁公款吃喝、旅游;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国有或民营企业。
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党支部(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部署检查,严格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四、局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局纪工委要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也要注意发现“四风”问题新动向,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一查到底;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局纪工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要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指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 2608030
中共孟州市园林处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