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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园许[2017]12号
发布时间:2017-07-07 【来源:孟州市园林处】 【字体:

 

市山阳区艺新办事处工字路社区居委会


    经现场实地勘察,同意申请单位伐除焦东北路1号院内27号楼处存在安全隐患(树距楼体太近,树根影响房屋基础且已拱出地面)法桐树1棵。申请单位要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按照“伐一补三”的原则,申请单位应利用植树季节在合适位置补植5cm以上树木3棵,并确保成活,以保证院内绿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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