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我参与
市民朋友们:
2016年,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到届顺利通过验收。2017年,全市上下正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建设美丽焦作,共享文明成果,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需要。
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建文明城,我们义不容辞!千斤重担人人挑,人民城市人民建,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肩,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做出积极贡献,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让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贡献积极力量。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践行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平,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文明市民公约,我遵守
热爱祖国,建设焦作,爱岗敬业,诚信公正
崇文明礼,友善包容,孝老爱亲,邻里互敬
遵守公德,礼让出行,讲究卫生,美化市容
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遵纪守法,维护安定,拥军爱民,热心公益
崇尚科学,倡树新风,节俭养德,传承文明
十大不文明行为,我摒弃
一、随地吐痰,吐口香糖; 二、乱扔乱倒乱堆垃圾,乱泼污水;
三、乱写乱画,乱涂乱贴,乱搭乱挂; 四、占道经营,沿街叫卖;
五、乱穿马路,乱闯红灯; 六、不文明驾驶,乱停乱行乱放车辆;
七、在公共场所吸烟,高声喧哗; 八、践踏花草绿地,不爱护公共设施;
九、购物、乘车等加塞不排队; 十、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者让座。
创城大家一起努力,美好环境人人共享
焦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指挥部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