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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3-14 【来源:孟州市园林处】 【字体:
 
 

HO10560—0601—2017—00001

 

 

焦作市园林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情况说明 

 

    
一、    部门职责


      焦作市园林局是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来源财政全额供给。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园林绿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绿地正常管护;负责对绿化企业资质审验及社会绿化达标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园林局机关现有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职人员14名。内设办公室、计财科、生产科、设计室、监察室等5个职能科室,下辖绿化队、人民公园等7个二级单位。


三、预算收支变动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9274.54万元,支出预算9274.54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4521.27万元,支出预算4521.27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数据同上年相比减少4753.27万元,主要原因1、2017年财政安排新建项目资金大幅下降;2、科学编制预算,减少结转存量资金。


四、预算项目申报情况


      我局2017年收入预算4521.27万元,支出预算452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51.32万元,公用支出33.85万元,项目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22.5万元。我局2017年项目预算申报明细如下:


(1)2015年创建森林城市1881.5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我市创建森林城市期间,道路游园建设、公园游园改造维修等工程项目支出。


(2)园林机具更新购买维修21万元。主要用于园林机具购买维修,以提高绿地管理水准。


(3)绿地正常维护费2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0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1320万元。主要用于市区公园、游园、道路绿地管护工作,以保证各类苗木生长旺盛,为广大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4)部门小专项预算支出7万元,包括绿化督导业务费4万元,机关设施维护费3万元。绿化督导业务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业务培训差旅费、24小时应急值班费、园林网络维护等。机关设施维护费主要用于机关设施维修更新、临时工工资等。


(5)非税收入预算安排的支出11.6万元,包括“四帮四扶”业务费1.6万元,园林技术交流指导4万元,文明单位创建2万元,园林行政执法4万元。“四帮四扶”业务费主要用于驻村工作人员补助、扶贫项目等;园林技术交流指导主要用于园林科研、业务培训差旅费、会议费等;文明单位创建主要用于机关设备更新及机关文化宣传建设;园林行政执法主要用于法律顾问聘用、园林执法培训及设备更新。


五、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根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核算有关文件规定,2016年末我局实有在职人员14名,公务用车1辆,财政核定我局2017年办公费、邮电费、公车运行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总计33.85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73万元,其中:招待费0.23万元,公车运行费3.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情况。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1辆,年运行费3.5万元,车辆使用严格按照市公车改革有关文件规定。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支出4317.5万元,其中:绿地维护费2415万元,创森绿化1881.5万元,园林机具更新21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所以为空表。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附:焦作市园林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孟州市园林处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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