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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园许[2016]23号
发布时间:2016-11-07 【来源:孟州市园林处】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市解放区焦南办事处友谊路社区

"市解放区焦南办事处友谊路社区单位:本机关于2016 年 8月 17日受理你(单位)提出办理伐除建设西路供电局家属院外树木申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照行政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核,现决定准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现场实地勘查:同意申请人伐除建设西路供电局家属院外存在安全隐患(树干枯老化、树干倾斜)的泡桐树4棵、施工时应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卫生。按照“伐一补三”的原则,申请人应利用植树季节,在该家属院的合适位置补植5公分以上树木12棵,并确保成活。
二、本通知书自发文之日起20日内有效、如超期需重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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