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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园许[2016]21号
发布时间:2016-11-07 【来源:孟州市园林处】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墙北村三组

"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墙北村三组单位:本机关于2016 年 8月 15日受理你(单位)提出 办理伐除解放东路两侧高压线下树木申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照行政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核,现决定准予。具体内容如下:一、经实地勘查,同意申请人伐除解放路山阳区检察院东墙外杨树2棵(倾斜和根部腐烂)、路南新东方汽修厂院墙北侧杨树2棵(倾斜存在安全隐患),共计伐除危树4棵。并对申请地段范围内影响高压线路安全的树木进行修枝,对现场已死亡的杨树11棵进行清理。申请人施工时要设置围挡,做好安全工作,并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卫生。二、本通知书自发文之日起20日内有效、如超期需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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