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美丽焦作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直机关工委文明服务活动方案,结合园林部门实际,制定我局文明服务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文明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在全园林系统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活动,使“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创文明城”成为广大园林职工的行动自觉,动员党员干部在文明创建、文明服务中做示范、当先锋,为文明园林形象和文明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1.核心价值观宣传进绿地。将园林绿地内灯杆、阅报栏、休息港湾等现有的商业广告,全部更换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在各公园的主要出入口增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栏、宣传墙。将龙源湖公园、人民广场、迎宾路(塔南路)、丰收路、人民路建设成为宣传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公园、主题道路。
责任单位:各绿地监管单位
2.核心价值观宣传进机关。在各单位机关办公区,建设核心价值观文化廊、文化墙、黑板报等。
责任单位: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3.核心价值观宣传进班组(科室)。将核心价值观学习列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计划、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举办核心价值观讲坛、讲座,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友善、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风气。
责任单位: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二)大力开展文明系统(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各单位要将文明单位创建列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加大文明单位创建的领导和组织、支持,按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开展各类创建活动,争取到2018年全部创建为区(县)级及以上文明单位,到2020年内全系统至少有3家单位(含局机关)创建为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全系统齐心协力共创文明系统、文明行业,树立焦作园林文明服务新形象。
责任单位: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三)大力开展文明服务活动。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岗位职责和文明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责任单位: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2.行政审批事项,局机关及服务窗口要实施承诺服务、限时服务、一站式办理;
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生产技术科、局绿化办
3.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局网站公布园林局权力清单、行政许可工作流程,非涉密信息网上发布。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真正做到便民服务。
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信息中心
(四)开展志愿者活动。加强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党员志愿者参加绿色环保、清洁家园、扶贫助残、义务服务等公益活动。各单位要设立志愿者服务站,利用公园、游园公共活动场地的优势,与社会公益组织合作,每个单位创办一项具有品牌效应的特色、优质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局属各总支、支部
(五)开展“三亮三评”活动。三亮,即个人亮身份,着戴工作胸牌上岗;岗位亮职责,岗位职责上墙;单位亮承诺,在单位显着位置(包括门户网站)亮出服务事项承诺。三议,开展领导班子、科室(班组)、个人三个层次的评议活动。通过“亮”和“评”,加强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的监督,增强干部职工文明服务的自觉性,转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六)开展爱岗敬业学雷锋活动。围绕学雷锋和爱岗敬业主题,开展“践行价值观,岗位学雷锋”活动,评选岗位学雷锋标兵,把学雷锋、爱岗敬业融入园林工作实践。
责任单位: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七)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
1.开展工作作风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监督检查,通过单位(科室)自律自查、局办公室日常检查、局监察室信访核查、局纪工委重点抽查、局党委集中检查,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市委“五个一律”和“六条红线”的落实,厉行节约节俭、求实务实,防止“四风”反弹,严禁损害群众利益。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监察室、各单位
2.开展工作纪律明察暗访,严禁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严禁上班期间从事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单位
三、工作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5月份)。各单位组织职工学习文明服务的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文明服务的实施方案,利用公益广告、黑板报、宣传栏、音乐广播、横幅等形式宣传文明服务。
2.集中提升行动阶段(6至11月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文明系统(行业)和我文明单位创建、文明服务、“三亮三评”、爱岗敬业学雷锋、作风纪律监督检查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素质,改进作风纪律,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3.总结评比阶段(12月份)。开展文明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层层推荐工作,选树一批局系统文明服务先进典型,并择优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参与市一级先进评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文明服务活动是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树立形象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搞好组织,确保各项活动内容落实。
2.明确职责,注重实效。文明服务活动由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把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城市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作为提升职工素质、推进优质服务、树立园林形象的实事来抓。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各单位活动中的好做法,对先进典型、成功经验进行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园林公共绿地受众多的优势,扩大文明宣传,营造文明服务、文明创建的社会氛围。
附件:焦作市园林局文明服务创建工作台账
孟州市园林处
2016年6月7日
焦作市园林局文明服务创建工作台账
创建项目 |
具体目标内容 |
责任单位 |
实施情况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
核心价值观宣传进绿地
1.将园林绿地内灯杆、阅报栏、休息港湾等现有的商业广告,全部更换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
2.在各公园的主要出入口设置2-3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栏、宣传墙。
3.将龙源湖公园、人民广场、迎宾路(塔南路)、丰收路、人民路建设成为宣传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公园、主题道路。 |
各绿地监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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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宣传进机关。在各单位机关办公区,建设核心价值观文化廊、文化墙、黑板报等 |
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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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宣传进班组(科室)。将核心价值观学习列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计划、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每年举办核心价值观讲座、道德讲堂不少于6次。 |
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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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系统(行业)、文明单位创建 |
将文明单位创建列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争取到2018年系统单位全部创建为区(县)级及以上文明单位,到2020年内全系统至少有3家单位(含局机关)创建为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 |
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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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文明服务活动 |
制定和完善岗位职责和文明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
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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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局机关及服务窗口实施承诺服务、限时服务、一站式办理 |
局法制科、局生产技术科、局绿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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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局网站公布园林局权力清单、行政许可工作流程,非涉密信息网上发布。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真正做到便民服务 |
局法制科、局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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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志愿者活动 |
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参加绿色环保、清洁家园、扶贫助残、义务服务等公益活动不少6次 |
局属各总支、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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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设立志愿者服务站,利用公园、游园公共活动场地的优势,与社会公益组织合作,每个单位创办一项具有品牌效应的特色、优质志愿服务。 |
局属各总支、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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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亮三评”活动。 |
三亮,即个人亮身份,着戴工作胸牌上岗;岗位亮职责,岗位职责上墙;单位亮承诺,在单位显着位置(包括门户网站)亮出服务事项承诺。三议,开展领导班子、科室(班组)、个人三个层次的评议活动 |
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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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爱岗敬业学雷锋活动 |
以“践行价值观,岗位学雷锋”主题,培育、评选岗位学雷锋标兵,把学雷锋、爱岗敬业融入园林工作实践。 |
局精神文明办公室、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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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 |
开展工作作风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
局办公室、局监察室、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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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作纪律明察暗访,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
局办公室、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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