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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园许[2015]3号
发布时间:2016-04-08 【来源:孟州市园林处】 【字体: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本机机关于2015年7月2日受理你单位提出办理砍伐本单位家属院危死树申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照行政程序进行了审核,现决定准予。具体内容如下:一、处理意见:经现场查测:你单位解放路第四家属区1号院1号楼南侧法桐1棵、5号楼北侧榆树、解放东路统建113号楼雪松1棵(死树),因树木老化、树根太浅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为保证居民出行安全,同意你单位伐除以上位置的危死树3棵。你单位要认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按照“伐一补三”原则,应在适宜季节在小区内补植5公分以上树木9棵并保证成活。二、接受本机关的监督检查。三、本通知书自发文之日起10日内有效,如超期需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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