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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园许[2015]4号
发布时间:2016-04-08 【来源:孟州市园林处】 【字体:
焦作市明株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本机机关于2015年7月13日受理你单位提出办理在迎宾路绿地开口申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照行政程序进行了审核,现决定准予。具体内容如下:一、处理意见:同意你单位在神州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南角开出入口、宽度为7米,开口涉及移植的苗木由管理单位移至引黄入焦工地并保活,移植苗木未成活的由申请人在今冬负责补植。二、接受本机关的监督检查。三、本通知书自发文之日起20日内有效,如超期需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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