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园字[2007]59号
关于开展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评定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城建(委)局、规划局、城管局、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落实河南省建设厅豫建规园〔2004〕6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水平,我市已将市级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评定和省级优良园林绿化工程推荐工作列入解决民生问题的工作方案。为了切实搞好这项工作,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良园林绿化工程评定活动。望你们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辖区有关单位或企业积极申报“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对评上市级优良工程的项目,达到省定标准的,将向河南省建设厅推荐,参加河南省优良工程评定。所需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到孟州市园林处绿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2608029
附:1、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评定办法
2、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评定委员会名单
3、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考核表
4、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申请表
5、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申报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园林绿化 优良工程 评定 通知
焦作市园林局办公室 2007年5月28日
(印30份)
附1:
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促进我市园林绿化科技进步,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称号,是我市在园林绿化工程与施工方面的市级最高荣誉奖励。
第三条 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的评定,是以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标准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主要通过工程技术资料审查和工程实物实体验评两方面的评审核查进行评定。
第四条 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每年评定一次,由孟州市园林处组织园林专家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由孟州市园林处公布。
第二章 评定范围
第五条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评定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本《办法》适用于竣工已达一年以上,绿地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等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评定。
第六条 参加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评定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资质的单位。
第七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相互合作完成的项目,被评为优良绿化工程由合作方共同享有此荣誉。
第八条 总体、系统工程申报评优,各子项工程总优良率必需达到90%。
第九条 获得市级“优良工程”称号,绿地面积在3公顷以上,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将由市园林局向河南省建设厅推荐,参加省级“优良工程”评定。
第三章 申报程序、时间
第十条 各申报单位在每年的6月底前向市园林局提出申请,并填报《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 市园林局绿化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验,然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核评定。评定意见报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评定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对获得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的项目,由孟州市园林处授予焦作市园林绿化工程“优良工程”等级证书。
第五章 申报材料
第十二条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焦作市城市绿化优良工程申报表》,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一)项目说明:包括工程概况,设计或施工特点,主要技术指标及国内或国外先进指标对比;采用高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以及节材、节能技术措施;资源综合利用,文明生产措施及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设计或施工主要优缺点和今后改进措施等。
(二)附件:包括园林绿化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和业主单位评价资料,竣工验收文件,投资使用情况及群众评论,信函等复印件。
(三)在优良工程申报表的封面“申报单位”页必须加盖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第十三条 申报单位应提供工程照片、工程图纸(设计图、竣工图)两份及电子文档(光盘)一份。包括:
(一) 原状况照片(施工前照片),规格:A4 (如无可免)
(二)图纸包括:1、现状图 2、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3、种植设计图 4、主要园林建筑的平面、剖面图,图纸规格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制图标准。
(三)在申报优良工程项目时,如因该工程在施工中图纸变更较大的,则应增补竣工图纸。
(四) 图纸按顺序排列,加图纸目录并以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第十四条 申报单位应选送能代表工程设计、竣工成果的彩色照片一套两份,并须加以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包括:工程规划、设计的理念、景观设计的适用手法、主要景点的介绍等。
第五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 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的评定分别设立“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奖”。由市园林局统一颁发等级奖励证书,作为企业业绩考核和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以及申报上一级园林绿化优良工程奖的重要依据,并对在工程中作出贡献的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授予奖励证书。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孟州市园林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市试行。
附2:
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
评定委员会名单
评定委员会主任:李天雄
副主任:翟家波
成 员:李秀华 韩红军 杨锦州 赵继明
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孟州市园林处绿化办公室,李秀华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办公室内设专家评委库,每年评定时随机抽取7名专家作为评委,参与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专家库名单:(38人)
李天雄 苗茂林 翟家波 李保平 李秀华 韩红军 杨锦州
赵继明 李晓栓 侯海英 裴 林 史素芳 宋丽霞 和月霞
马君丽 吕志军 何 诗 孙鸣君 彭 农 于燕燕 张淑清
辛庆国 许立地 陈绍先 郭宝生 郭更亲 赵 勇 刘鑫敏
朱新华 张启山 焦有太 董永毅 王中生 李万庆 李翠萍
钟卫东 胡 湛 刘洪利
附3:
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考核表
序号 项 目 标 准 分值 得分
1 规划设计与景观保护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景观优美,功能完备,具有丰富文化内涵。 25分
2 地形处理 尽量利用原地形地貌,地形处理自然合理,无坑洼积水。 15分
3 绿化配置 以乡土树种、乔木为主,做到乔、灌、花、草、藤合理配置,注重物种多样性,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树种科学合理搭配,赋予季相变化,体现植物群落。 20分
4 苗木管理 苗木质量良好,各种苗木花草生长健壮,无病虫害,修剪到位,养护管理精细,无裸露地面。 10分
5 附属设施 绿地附属设施完备,功能运转正常,设计位置、体积、色彩合理,与整体环境协调,质量验收符合相关标准与规格,喷泉、喷灌等均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 20分
6 利用资源、节能、高新技术运用 合理利用资源,工程应具有节水、节能、节肥等特点,提倡采用高新技术和新型材料 10分
合 计
附件4
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申请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地址 面积(㎡) 开工、竣工日期 验收部门 工程总投资(万元) 企业资质登记 备注
附件5
焦作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全称)
承建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 证号
设计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二0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名称
绿地面积
(公顷) 绿地类型
验收部门 验收时间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预算造价 结算造价
获质监部门评定优良工程时间
工程施工项目说明:
使用单位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所在地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核定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所在地区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安全监督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市园林绿化优良工程评定委员会评定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审定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在本项目中作出贡献的主要人员情况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职 称
工作单位
参加项目起止
时间
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