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10560—0402—2014—00001焦作市城市绿线划定意见
焦作市城市绿线划定意见
根据住建部令112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焦政办[2012] 103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为做好绿地保护,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城市绿线划定意见:
一、道路绿线划定
(一)道路红线外的绿线划定:
新建城市道路两侧实行绿线管制制度。高速公路和快速路(红线宽60-100米)绿线单侧控制宽度30米;主干路(红线宽40-70米)绿线单侧控制宽度20米;次干路(红线宽30-50米)绿线单侧控制宽度10米;支路(红线宽20-30米)绿线单侧控制宽度5米。铁路两侧绿线单侧控制宽度15米。
现有道路参照上述标准划定绿线范围,具体道路绿线附后(《焦作市城市现有道路绿线划定一览表》)。现有道路两侧建筑占用绿线区域暂保留现状,待开发改造时按标准退让绿线。
(二)道路红线内的绿带设置要求:
城市道路红线内的绿带按照住建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进行设置划定,道路绿地率须符合下列规定: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三)城市主要入市口、道路交叉口等重要节点的绿线划定:
在城市主要入市口、道路桥梁交叉口、河道交叉口加大加宽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进行绿线控制,并设置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游园绿地,打造城市绿化景观亮点。
二、河道绿线划定
城市河道按照地理位置、功能、规划不同分别进行绿线划定。
(一)现状河道绿线划定:
1、普济河、群英河、瓮涧河三条河道,人民路以北段要保证在河道外绿线单侧宽度15米;人民路以南段要保证河道外绿线单侧宽度20米。
2、李河河道外绿线单侧宽度20米。
3、蒋沟河、引黄入焦干渠、山门河、白马门河河道外绿线单侧宽度30米。
4、新河、大沙河河道外绿线单侧宽度100米。
5、南水北调河道外绿线为河北路与河南路之间除河道外的区域。
(二)规划河道绿线划定:
规划河道依据河道功能和蓝线宽度重新划定绿线,单侧绿线宽度最低不低于20米。
三、城市公园、广场、游园绿线划定
(一)现状公园、广场、游园做为现状绿线要进行严格保护,不允许侵占变更绿地性质。
(二)按照绿地系统规划的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做为规划绿线,不得改作他用。
(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各类公园游园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公园游园服务半径覆盖率。
四、居住区绿地、单位绿地绿线划定
(一)根据住建部《城市居住去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和单位在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二)居住区内绿地除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和道路绿地外,应有居住区公共绿地,在相邻城市道路区域建设小游园,作为居住区绿地,新区建设小游园不低于2000平方米,老区改造不低于1500平方米。
附表一:焦作市城市现有道路绿线划定一览表
附表二:焦作市城市现有河道绿线划定一览表
附表三:焦作市城市公园、广场、游园绿线划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