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园林处
孟州市园林处位于焦作市卫校西街199号,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局,规格为正县级,局机关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设计室、生产技术科、计划财务科。核定行政编制19名,实有人员15名。其中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县级干部1名、科长3名、副科长3名、主任科员1名、科员3名。局属二级机构7个,分别是:绿化队、人民公园、月季公园、雕塑公园、园林养护所、盆景园、园林绿化基地。园林绿化基地实行企业化管理。二级机构目前实有人数319人。
孟州市园林处的主要职责是:市园林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局,正县级规格,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负责参与拟定、编制全市城市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对城市各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及异地绿化建设费的监管。监督建设单位按要求、按比例建设绿地并验收发证;负责落实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跟踪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社区绿化达标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节日大型花展。搞好园林科研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行政领导和管理;抓好本系统园林绿化工作及园林建设工程的管理;负责下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资金使用监督和审计;负责对本系统职工进行业务技术、职业道德、法制、安全的培训及考核、定级、晋升、和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全市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工作等工作。
绿化队基本情况
焦作市绿化队始建于1974年4月,现位于站前路50号。队部占地面积7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规格相当于科级,编制293名,现有职工142人。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道路行道树、防护林地、分车带花坛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人民公园基本情况
市人民公园始建于1957年,位于解放区民主中路8号,是全市建园最早的公园,总占地面积279997.2m2。规格相当于科级,编制150名,现有职工64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园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经营项目的引进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营、动物的饲养与管理工作。
月季公园基本情况
月季公园位于焦作市市区的西部,始建于1981年,是以焦作市市花命名的一座综合性公园。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科级,编制97名,现有职工37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园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经营项目的引进建设及管理工作。
雕塑公园基本情况
雕塑公园位于焦作市山阳区建设中路59号,于1985春开始筹建,占地面积有35351平方米,1986年12月经市编委批准正式成立。东邻焦东路,西邻塔南路万方桥,南邻建设中路,北邻铁路。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科级,编制22名,现有职工12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园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经营项目的引进建设及管理工作。
园林养护所基本情况
焦作市园林养所成立于2003年8月,位于人民路人民广场。编制72名,现有在职职工38人,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游园及喷泉、雕塑、健身器材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绿化、保洁等工作。
盆景园基本情况
焦作市盆景园位于市工业路179号,占地面积7326平方米。编制34名,现有在职职工16人,为全额供给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采集、制作盆景、艺术造型和盆景几架及组织相关展览。
园林基地
焦作园林基地规格相当于科级。目前实行企业化管理。原核定10名事业编制收回。主要职责是:负责引进、培育新优苗木品种。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焦政办【2001】129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园林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焦作市园林局机构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01年11月7日
孟州市园林处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焦文〔2001〕157号),孟州市园林处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局,规格为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园林绿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编制全市城市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对改变绿地性质的建设用地进行审批。
(二)负责对城市各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及异地绿化建设费的监管。监督建设单位按要求、按比例建设绿地并验收发证。
(三)负责对绿化企业资质审验,落实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跟踪管理。
(四)组织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社区绿化达标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节日大型花展。搞好园林科研及新技术推广应用。
(五)负责对局下属单位的行政领导和管理;抓好本系统园林绿化工作及园林建设工程的管理。负责下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资金使用监督和审计;负责正常经费的使用监督和审计;负责对本系统职工进行业务技术、职业道德、法制、安全的培训及考核、定级、晋升和职称评定工作。
(六)负责对城市树木砍伐、更新审批手续的办理和全市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工作。
(七)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和执法工作。对侵占绿地、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依法行政。
(八)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各类会议、信息、文秘、机要、档案和机关行政事物管理;负责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群团、信访、计划生育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
(二)规划设计室
负责拟定、编制全市城市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直属单位的园林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负责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及社区绿化的规划设计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庭院绿化达标工作。
(三)生产技术科
负责对城市各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资金及异地绿化建设费的监管。监督建设单位按要求、按比例建设绿地并验收发证。负责对绿化企业资质审验,负责对绿化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安排局属各单位的园林绿化及科研工作,并及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对城市树木砍伐、更新审批手续的办理和全市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对市县区社会绿化及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区节日大型花展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制定系统中长期及年度计划;负责财务政策、纪律的贯彻执行,负责基层单位及机关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监督和审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基建、内部审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孟州市园林处机关事业编制为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工勤人员1名。
纪检(监察)机构按焦文〔2001〕159号文件规定设置。
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四、其他问题
收回焦作市人民公园事业编制5名。
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焦编【2003】22号
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孟州市园林处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孟州市园林处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2003年8月25日
孟州市园林处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发[2003]7号)精神,按照“精简、优化、效益”的原则,确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一、保留孟州市园林处。规格相当于县级。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规划设计室、生产技术科、计划财务科。核定人员编制19名,其中正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中层职数9名,行政管理人员6名。所需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任务按焦政办[2001]129号文件执行。
二、保留焦作市绿化队。规格相当于科级。人员编制由原定330名核减为293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行政管理人员25名,专业技术人员26名,后勤工人16名,生产工人222名。所需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市绿化队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道路行道树、防护林地、分车带花坛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保留焦作市人民公园。规格相当于科级。人员编制由原定161名核减为150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行政管理人员12名,专业技术人员14名,后勤工人8名,生产工人113名。所需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市人民公园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公园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经营项目的引进、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营、动物的饲养与管理工作。
四、保留焦作市月季公园。规格相当于科级。人员编制由原定110名核减为9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行政管理人员7名,专业技术人员9名,后勤工人5名,生产工人73名。所需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市月季公园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公园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经营项目的引进、建设及管理工作。
五、保留焦作市雕塑公园。规格相当于科级。人员编制由原定20名增加到22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后勤工人1名,生产工人17名。所需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市雕塑公园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公园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经营项目的引进、建设及管理工作。
六、保留焦作市盆景园。规格相当于科级。人员编制由原定35名核减为34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后勤工人2名,生产工人25名。所需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市盆景园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采集、制作盆景、艺术造型和盆景几架及组织相关展览。
七、保留焦作市苗圃。更名为“焦作市园林养护所”。规格相当于科级。人员编制由原定75名核减为72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行政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后勤工人4名,生产工人54名。所需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市园林养护所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市游园及喷泉、雕塑、健身器材等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绿化、保洁等工作。
八、保留焦作市园林绿化基地。规格相当于科级。实行企业化管理。原核定10名事业编制收回。
市园林绿化基地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引进、培育新优苗木品种。
焦作市绿化队、人民公园、月季公园、雕塑公园、盆景园、园林养护所等6个单位的现有在编人员因调出、退休、自然减员等原因减少时,减人减编制,减编后根据需要增补临时工(财政增补临时工经费)。
接到此方案后,涉及到举办单位、单位名称、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变更的要在一个月内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有关变更登记事宜。